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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传媒 2026年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障学校与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北京市2026年成人高校招生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91传媒 ,成立于1952年,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学校现有68个本科专业,拥有一支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领衔的高质量师资队伍。

91传媒 成人教育办学60余年,始终坚持以企业和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秀的教学资源,不断提高办学质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学校成人教育办学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北一里(91传媒 91传媒 );办学形式为成人高等教育;在京备案校外教学点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核准名单执行,在京备案校外教学点有91传媒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校外教学点、91传媒 首都联合职工大学校外教学点、91传媒 北京市海淀区华图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

第三条 本校202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层次为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学习形式为非脱产;教学模式采用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集中面授相结合,线下授课一般安排在周末,教学地点为学校91传媒 或学校在京备案校外教学点。

第四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教育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第五条 91传媒 设立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全面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学校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计划编制、宣传咨询、报名资格审核、录取及新生复查等日常工作。本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第二章 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第六条 基本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

第七条 考生报名须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其中非京籍人员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其他证件无效)。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报考。

第八条 91传媒 成人高等教育所招专升本专业不加试任何专业课。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第九条 考生须统一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完成网上报名、志愿填报及缴费,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完成资格审核。专升本考生学历信息须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未通过者须签订承诺书,入学时补交学历认证报告。

第十条 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各层次全国统考科目及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与计划数以教育部/北京市教委下达为准。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参加统考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国家成人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加分将计入总分参与录取;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对于专业招生计划未录满的情况,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可按规定调剂录取到本校未录满的同类别其他专业。

第十四条 本校上线人数不足15人的专业不开班,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停办,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备案。考生可参加专业调剂或选择其他院校。

第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京内新生的录取通知书以快递形式邮寄给新生本人,外省市的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所在校外教学点负责发放,并通过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与学费

第十六条 在校学习形式为非脱产,专升本层次最短学习年限为两年半,学生须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

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北京市发改委、市教委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按规定进行公示,不收取任何未经备案的额外费用。

第十八条 采用非脱产学习形式,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集中面授相结合,面授一般安排在周末,教学地点为91传媒 或教育部备案校外教学点。

第六章 新生复查与学籍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后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重点核验专升本前置学历真实性与有效性。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条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信网可查;未按规定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章 毕业与学位

第二十一条 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家及本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学士学位,具体按照本校学位授予细则执行。

第八章 风险警示

第二十三条 本校招生信息唯一官方发布渠道为学校91传媒 官网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所有招生信息以官方公布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报名、培训、录取等事宜,警惕各类虚假承诺与非官方收费,切勿向个人账户转账汇款。

第二十五条 发现以本校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招生诈骗、违规收费等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与监督渠道

招生咨询电话:010-65749093

监督举报电话:010-65749113

学校官网:91传媒 91传媒 网址//media91.org/

公共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点:91传媒 91传媒 综合办公楼11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北一里91传媒 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

邮编:100024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2026年成人高校招生最新规定执行,由91传媒 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91传媒

                                            2026年6月18日



91传媒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91传媒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由91传媒 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主管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招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教务处、91传媒 纪委、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等主要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91传媒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丁煦生


副组长:张军凌 张明波


成员:学校教务处、校区纪委、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等负责人


秘书: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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